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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会费标准: 1、会长及执行会长单位一届50万元(10万元/年) 2、副会长、监事长单位一届10万元(2.0万元/年) 3、理事、监事单位一届2万元(0.5万元/年) 4、会员单位一届1万元(0.2万元/年) 二、会员的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商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5、请求本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6、退会的权利。
三、会员义务: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信誉; 3、按期交纳会费; 4、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商会委托的事项; 5、及时向本会反映意见和要求,提供各种信息资料; 6、在本会组织下,协助解决会员企业在生产、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四、 交费方法: 1、会费按届(五年)一次性缴纳。鼓励会员单位对本会进行捐助或资助,会员单位自愿多缴纳会费的,缴纳数额不受限制。2、会员单位在会员大会后两个月内一次性缴纳会费。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单位须在会员大会后一个月内交齐会费。 3、银行帐户信息:
账户名:杭州市东阳商会 4、请在缴纳会费后,及时与商会秘书处联系,领取杭州市社会团体统一收据财务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5389867 15888875381
联 系 人:周园英
杭州市东阳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