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

来源:发表时间:2015-07-15阅读次数:1321

东政办发〔2015〕19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7号)精神,全面推进新登记企业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五证合一"的范围和主体

     扩大证照联办范围,对全市新登记的企业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核发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二、规范"五证合一"流程

(一)证照管理。实施"五证合一"的企业,颁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原则上不再颁发其他相关证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有需要,可分别向有关部门申领相关证照副本;"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市场监管局)公章。

(二)编码规则。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由市场监管(工商、质监)部门按规定赋码;纳税人识别号由税务机关按规定赋码;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由社保管理部门按规定赋码;统计证号直接采用纳税人识别号。

(三)登记表格和申报材料。"五证合一"企业登记申请表格采用《东阳市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书》。通过网络实施审批和数据共享的,可不填写《审核情况表》。"五证合一"的原始登记材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统一保存,并建立电子影像档案系统,赋予税务部门、社保管理部门、统计部门、公安部门查询权。

(四)营业执照格式。"五证合一"有关登记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证照号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加载打印;打印时应在原营业执照打印注册号下方依次打印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号、统计登记证号。

(五)操作流程

1."一口受理"窗口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五证合一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将信息录入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自建系统,核准登记后,将数据导入证照通,生成营业执照照面,补充录入相关信息、扫描上传申请表等附件材料,然后将数据推送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系统,在证照通中认领工商登记信息,打印相关书式材料,通过自建系统审查核准赋码,将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录入证照通,然后将数据同步推送给税务部门和社保管理部门。

2.税务部门和社保管理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税务部门在证照通中认领工商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通过自建系统审查拟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否存在非正常户信息。审核通过的,将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录入证照通,打印相关书式材料,然后将数据推送给"一口受理"窗口。存在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的,向证照通发送预警,告知申请人回认定非正常户所在地税务部门结清遗留事宜。

社保管理部门接收信息,办理登记,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反馈至证照通系统。

3.对"五证合一"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办结"五证合一"登记手续后,将证照信息通过证照通系统推送至市统计部门,统计部门接收信息,导入数据,完成"五证合一"手续,不再另行赋码。

4."一口受理"窗口读取证照通信息,打印《一照五号营业执照》正、副本,然后将《一照五号营业执照》信息推送给市公安局和市电子证照库,执行办结信息推送任务。

5.公安部门接收证照通推送的信息,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社保管理部门、统计部门接收证照通推送的办结信息,存档入库。

6.电子证照库接收证照通推送的证照信息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项目信息,供相关部门调阅,依法实施后续监管。

持《一照五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发生登记事项变更(备案)的,不需重新赋码赋号,其流程参照设立流程操作。

(六)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市场监管部门控制在14个工作小时内,社保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合并控制在6个工作小时内,统计部门、公安部门为即时办理,从材料受理到发照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7号)要求,加强对"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将"多证联办"升级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进"五证合一"为实施"一照一码"做好前期准备,在国家统一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二)强化部门协作。从"多证联办"到"五证合一",联办部门要坚持行政审批便利化核心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业务办理。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总协调,做好软件系统保障和部门审批业务衔接。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一窗受理工作,将规定的数据共享、档案管理等规定延伸覆盖至税务、社保、统计部门。联办部门要适应"五证合一"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审批规范、简化审批材料、加强数据对接,保障"五证合一"顺利实施。

(三)强化证书应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电力、电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认可"五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