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杭州市东阳商会召开了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政策解读座谈会。中天建设、歌山建设、野风集团、浙江城建、海天建设、三方建设、光大装饰、恒科安装等40余家企业6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其中包括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安装工程、净化服务、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相关行业,许多企业都是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参加,尤其是分管领导、建造师、工程师、 预算师、招投标专业人员等纷至沓来。座谈会特别邀请了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调研员曹永泽作政策解读和法规指导。会议由秘书长李惠兰主持。
东阳是建筑之乡,在杭东阳人从事建设工程相关的会员企业比较多,商会组织做好贯彻落实省政府招投标5号文件的指导服务很有必要。首先,李惠兰对今天参加会议人员表示欢迎,没想到通知一发出就得到相关企业的热烈响应。非常感谢东阳乡贤曹永泽处长百忙之中挤时间来为商会东阳企业作5号文件的政策解读和建议指导。曹永泽军人出身,从事政府采购十余年,从事省重点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工作三年余,还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和律师从业资格,参与了本《意见》的起草和审核把关,对各项条款解读非常专业。
曹永泽介绍了《意见》的修订目的和背景,主要是为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整体智治的招投标监管体系,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实际案例,曹永泽对招标投标过程中要重视的几个方面为大家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一是进一步严格招标投标的程序;二是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三是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规范创新;四是进一步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五是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六是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七是进一步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
《意见》自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同时废止。
曹永泽还根据“招投标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还为大家分享了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维权内容,指出有六种情形会导致中标无效。1、违规代理导致的无效;2、招标人泄露相关信息导致的无效;3、串通投标导致的无效;4、弄虚作假导致的无效,特别是业绩造假;5、违法谈判导致的无效;6、违法确定中标人导致的无效。并结合日常工作中对省重点项目招投标投诉处理的许多案例应吸取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分享。
与会人员聚精会神聆听曹处长专业性强、实用性高、满是干货的招标投标解读内容,不知不觉过去了两个半小时,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曹处长!下午的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不虚此行,收获满满,感谢商会组织这么好的学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