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东阳日报 作者: 斯向阳
昨日上午,全市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黄敏在会上强调,“河长制”是推动突击式治水向常态化治水的关键,全市各地要深刻吸取教训,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河(段)长的治水责任,全面从严落实“河长制”,推动治水工作抓常、抓长、抓实,全力实现“确保达标市,再夺大禹鼎”的治水总目标。
市委副书记姚激扬主持会议,并通报了金华市治水办针对我市治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宝春,副市长蒋银生、蒋令树等市级河长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以电视现场直播的形式召开,在各镇乡街道和上卢管理处设立了分会场。
黄敏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市落实“河长制”总体情况较好,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上牌”,建立了巡河制度,推行了“周三护河日”,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绩和社会效果,并夺得了全省首批“大禹鼎”。但从近段时期反映的问题和情况来看,我市还存在着个别河长对所包干河道情况不熟悉、执行河长巡查制度不严、河长公示牌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加上眼下已进入枯水期、上级将前来进行“清三河”考核验收,在这一关键时期,我们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保障“河长制”落实到位。
黄敏强调,“河长制”是理念,各级河(段)长要把履职作为贯彻中央精神、树立正确理念、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决心,要在良好氛围下借势借力,上下同欲,取得更好的实效;是最好的试金石,要把履行“河长制”当做比赛场,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比作风、比能力、比成绩。要明确目标,对标作战、盯死看牢,实施水岸同治,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全面提升各流域水质。要履行职责,市级河长要示范巡河、协调工程、督办进度,巡河频率每半月不能少于一次;镇级河长要负责好包干河段,协调好治水工程,巡河频率每周不能少于一次;村级河(段)长要听从指挥,快速作战,抓好“管、保”,巡河频率每半周不能少于一次。要协作联动,各河段,各河长、警长、“排长”,各部门要强化联动,做到分工不分家,统筹共治、合力推进,切实发挥联动治水的功效。
黄敏指出,要加强领导,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督考,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的综合考评挂钩;要加强宣传,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黄敏还部署了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并强调要切实抓好横店镇城市风貌综合提升工作,其他镇乡街道也要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打一场环境整治攻坚战,确保全市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
与会人员观看了治水专题片。会上,江北街道党工委书记、浪坑溪镇级河长傅为民,虎鹿镇溪口村党支部负责人、西坞坑村级河长刘华田作了典型发言;市建设局、南马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