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8点,市环境保护局邀请省里的3位专家,实地踏勘了江北街道原甘溪职中某废包装桶加工点,经专家认真讨论,确定现场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
一下车,一股刺鼻的味道就迎面而来。加工点堆积了许多危险废弃物桶,大的,小的,足有上千只。加工点系露天作业,未经相关环保部门审批,场地上未配备任何环保处理设施,未做过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现场废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环保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现场废桶溶剂和周边水体等进行采样,当场责令加工人员停工,并由公安带回进行调查询问。
该案中涉及的包装桶大量为油漆桶、油墨桶、废化工材料桶,多数具有刺激性、腐蚀性、毒害性、易燃易爆等特性,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处置不当极易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可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刑事犯罪。
昨日,几个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