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意愿和层级”。2024年12月25日,省政府召开提振消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持续深化研究,尽快出台实施我省政策措施。为统筹推进全省2025年提振和扩大消费工作,紧盯“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总目标,特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7大行动共29条:
第一部分为实施居民增收行动。包括稳定就业、鼓励创业、职业培训、增加财产性收入等4条内容。
第二部分为实施居民减负行动。包括结婚生育、优学优教、医疗保障、养老助老等4条内容。
第三部分为实施扩大大宗消费行动。包括住房消费、汽车消费、以旧换新、设备更新等4条内容。
第四部分为实施促进服务消费行动。包括餐饮服务、体育赛事、冰雪经济、演艺经济、文旅融合、邮轮旅游等6条内容。
第五部分为实施提升消费品质行动。包括首发经济、新型消费、市集焕新等3条内容。
第六部分为实施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包括消费基础设施、休假和疗休养、入境消费、放心消费等4条内容。
第七部分为实施减少消费限制行动。包括消费场景、健康消费、公共消费、制度政策等4条内容。
三、解读机关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余鑫星
联系电话:0571-8705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