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发布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发表时间:2016-09-30阅读次数:1056

 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省局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公众:欢度节日,勿忘餐饮安全。

一、对餐饮单位的提示

1、责任意识要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关。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意识,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规范操作。

2、加工海鲜要注意。粗加工过程蔬菜、肉类及海水产品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加工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制作生食海水产品应严格按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操作。无生食海水产品食品加工供应条件的餐饮单位禁止供应生食海水产品。

3、冷食加工莫轻视。熟肉制品等冷食类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改刀熟食当餐供应,非当餐供应的熟食应快速冷却后冷藏储存,使用前做好复热处理。同时做好专间容器、用具等的清洗消毒工作。

二、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1、家庭用餐时,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超市、食品商店、规范的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做到不购买散装生食泥螺、咸呛蟹,不购买街头摊贩熟肉制品。尽量不食用隔夜饭,如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且第二次食用前必须加热彻底。        

2、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三、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提示

1、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分开放置,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2、烧熟煮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而未烧熟煮透。生食海产品和外购卤味风险高,建议不用。熟肉制品等凉菜应慎用。

3、隔餐菜肴要回烧。冷藏或隔餐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四、对监管部门的要求

1、加强重点监管,排查风险隐患。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大型以上餐饮、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等较高风险场所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的监督、指导、排查。加强对农村宴席的食品安全指导、宣传,同时做好厨师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动,宣传预防副溶血性弧菌等食源性疾病的基本常识。及时发布节日期间消费警示信息,通过多种宣传途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预防食物中毒意识和技能,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防控的良好氛围。

3、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确保能及早发现负面舆情信息,及时处置,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切实做好投诉举报处理、节日期间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