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零距离】成功代理 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送审价默示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来源:发表时间:2015-04-02阅读次数: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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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成功代理

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送审价默示条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去年来,成功代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近期,由本所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陈鑫范律师带队主办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成功地为某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就“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送审价默示条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代理,充分体现了盈科律师事务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业代理能力和出色的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能力。

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一起疑难复杂案件,争议焦点涉及:开工日期的确定、竣工日期的确定、延误工期的责任、已付款项的确定、损失的确定及责任承担、工程总造价的确定、结算报告的提交时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未完工程的责任及定性以及优先受偿权问题等等。

服务团队接受委托后,为了争取最大的赢面,积极寻找突破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对涉案材料进行了全面分析,尤其是深入研究了“视为认可默示条款”的相关司法解释、批复和当地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会议纪要,就本案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制定了周密的诉讼方案,最终争取到法院全额支持了我方对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为建筑施工企业挽回了1000余万元的损失。

来源/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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