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卡佳 通讯员 蔡旦卡
昨日,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带队到我市开展《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天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陪同检查。
检查人员一行实地检查了银泰城、南岸名城、人民医院等地的电梯,总体情况较好。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市共有在册登记的电梯11682台,其中在用10504台。按设备种类分,乘客电梯6433台,载货电梯4440台,其他电梯206台(杂物电梯和防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03台。电梯使用单位5849家。
《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是我省首部电梯安全地方性法规,自201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条例宣贯和实施工作,深入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检查,多方推动电梯责任保险等。
黄锦朝在充分肯定我市相关工作的同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直面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增强电梯安全工作主动性,补齐电梯安全短板弱项,规范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