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发放办法

来源:发表时间:2015-05-26阅读次数:1529

东委办发〔2015〕58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行政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村干部创业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发放办法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报酬的发放标准

   基本报酬基数一年一定,与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相持平。具体基数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基本报酬发放实行"岗位报酬"、"年中绩效报酬"和"年底绩效报酬"相结合的办法。

   1.岗位报酬。岗位报酬基数为基本报酬基数的四分之一。具体发放数额按照行政村人口规模和行政村主职干部在村工作时间确定。每月岗位报酬发放数额=岗位报酬基数÷12×人口规模系数×在村工作时间系数。人口规模系数确定方式为:行政村人口数1000人以下的,系数为1;行政村人口数1000人至2000人的,系数为1.1;行政村人口数2000人至3000人的,系数为1.2;行政村人口系数3000人以上的,系数为1.3。在村工作时间系数=行政村主职干部当月在村工作天数÷20天(当月在村工作天数超过20天的按20天计算,晚上及双休日在村工作均可计算为在村工作时间)。行政村主职干部当月在村工作时间少于7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报酬。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岗位报酬可上浮50%。

   2.年中绩效报酬。年中绩效报酬基数为基本报酬基数的四分之一。年中绩效报酬与行政村主职干部工作成效挂钩,不得平均分配,具体发放数额由各镇乡街道根据季度考评结果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年中绩效报酬基数。

   3.年底绩效报酬。年底绩效报酬基数为基本报酬基数的二分之一,根据考核结果上下浮动,由各镇乡街道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确定年底绩效报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增加年底绩效报酬30%,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按年底绩效报酬基数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扣发年底绩效报酬30%,考核为"不称职"的不予发放年底绩效报酬。书记主任"一肩挑"的,且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的,年底绩效报酬可上浮50%。

二、基本报酬的发放程序

   基本报酬的发放按照岗位报酬每季度发放,年中绩效报酬和年底绩效报酬分别在年中和年底一次性发放的程序进行。

   1.岗位报酬发放程序。建立行政村主职干部签到制度,在办公场所设立签到单。行政村主职干部除因公外出外,一般要求在村办公场所或便民服务中心坐岗上班。由驻村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行政村主职干部在村工作情况的统计和督查。每月15日农村"党员活动日",由驻村干部将上月行政村主职干部在村工作情况向党员干部进行通报并接受评议,并在村"三务"公开栏内公示。每季度首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将上一季度岗位报酬的具体发放数额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和有关金融单位,在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将上季度岗位报酬发放到各行政村主职干部个人账户。如行政村主职干部因辞职或被免职等原因不再担任主职干部的,自当月起不再发放岗位报酬。

   2.年中绩效报酬发放程序。各镇乡街道制定行政村主职干部考评办法,根据考评办法确定年中绩效报酬具体发放金额。每年7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将年中绩效报酬的具体发放数额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和有关金融单位,在7月底前将年中绩效报酬发放到各行政村主职干部个人账户。

    3.年底绩效报酬发放程序。每年年底,各镇乡街道根据行政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行政村主职干部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原则上"优秀"等次不得超过15%,"称职"等次保持在50%左右,"基本称职"保持在30%左右,"不称职"等次不得低于3%。各镇乡街道考核结束后,将年底绩效考核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次年1月底前会同市财政局和有关金融单位,将年底绩效报酬一次性发放到各行政村主职干部个人账户。

   年内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是行政村党组织在星级评定中被评定为2星及以下的(仅限农村党组织书记);二是所在行政村计生率不达标的;三是所在行政村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的;四是所在行政村出现新增违法用地应拆未拆的(所在行政村出现新增违法用地应拆未拆的三起及以上的,不得评为"称职");五是存在其他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情形。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底绩效报酬:一是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的;二是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三是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赴京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是长期外出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五是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或创业承诺事项的;六是本人存在违法建房、占地、用地被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七是存在其他应取消年底绩效报酬的情形。

三、2015年基本报酬发放标准

   2015年,我市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基数为2014年度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即29520元。其中岗位报酬基数和年中绩效报酬基数为7380元,年底绩效报酬基数为14760元。

   2015年,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基数为行政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基数的70%,即20664元。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发放办法由市纪委制定并实施。

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