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不可大意!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林区禁火令的通知

作者:lhl来源:发表时间:2021-02-16阅读次数:997

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林区禁火令,具体如下:

一、禁火期: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林地以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包含林区生态公墓、墓地等)。

三、在禁火期内,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烧烤、烧田草、烧灰、烧马蜂窝、吸烟、炼山、狩猎用火等一切野外用火。

四、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消防的责任和义务。对阻挠、妨碍检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对违反以上禁令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119。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