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东阳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来源:发表时间:2015-10-26阅读次数:1200

东委办发〔2015〕96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提升农民身体素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行东阳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健身意识为目标,以"增强身体素质,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检阅农村体育发展新成就,交流农民体育运动新经验,推动农村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让农民群众体会运动的快乐,激发团队精神,并努力营造健康、愉悦、热情、幸福的农村生活环境,为两美"东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比赛时间和项目

    东阳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定于2015年10月-12月举行,比赛采用分项、分点、分期的方式进行。比赛项目为:拔河、太极拳、排舞(橡筋操)、轮胎翻运、跳绳、钓鱼等六项,具体比赛事项见本届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由市体育局另行下发)。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办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我市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人为本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提升我市农民生活幸福感和团队意识的一种有效手段。各镇乡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好该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主任:姚激扬,副主任:楼守威、蒋令树,成员:陈建强(市委办)、吕惠勇(市府办)、陈汝宏(宣传部)、徐文金(教育局)、金晓明(体育局)、王立平(公安局)、沈银福(财政局)、黄正明(人力社保局)、斯武民(卫计局)、汪志奕(供电公司)。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金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新良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乡街道要成立代表团,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按照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规定,精心组织,确保运动会圆满完成。

    (三)认真落实,积极参赛。各镇乡街道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认真落实各参赛项目,积极组织训练比赛,进一步增强农民参与健身意识,提高运动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无事故。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将列入今年市体育工作重点考核内容。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以市第二届农民健身运动会为载体,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崇尚规则,公平竞争,共创和谐社会的理念。要切实做好运动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把宣传工作与贯彻实施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努力把我市群众体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东阳市委办公室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